2月12日、2月15日 南靖县城区将开展喷雾消杀

海峡导报   2020-02-12 08:32

  2月12日、2月15日凌晨5:00-7:00,南靖县城区将开展喷雾消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了解,消杀时间若遇雨天往后顺延,今后还将根据该县疫情防控需要再做安排。消杀范围为南靖县城溪边片区、旧城片区、三卞片区、环城片区主次干道、停车场(位)等公共区域。消杀药剂为低浓度次氯酸钠消毒液。

  值得注意的是,喷雾消杀期间,会产生药雾异味,但对人体健康无任何伤害,请广大群众不必惊慌;请广大群众在上述时间段提前关闭门窗,不在露天阳台晾晒衣物,不在消杀区域堆放任何物品,避免外出;公共停车场(位)停放的车辆,请车主自行提前转移,否则后果自负;消杀时段禁止用手触摸建(构)筑物外表面及花草树木,一旦触摸,请立即用水冲洗。(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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