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漳州110”精神:南靖交警大队破获离奇肇事案获赠锦旗

闽南网   2019-04-11 17:09

  闽南网4月1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梁政 通讯员 黄建东 柯秋燕 文/图)4月2日上午,村民庄先生来到南靖交警大队将一面印有“办案神速,为民排忧”字样的锦旗送到经办民警手中,感谢南靖交警大队以高度的责任心快速侦破交通肇事案。这件离奇肇事案,还得从今年1月份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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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靖交警大队获赠锦旗

  1月25日22时许,南靖交警大队接到报警,一群众报警称其亲戚庄某今天白天疑似发生过交通事故,回家后突然离奇死亡。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接到这一警情,南靖交警大队立即对这起案件展开调查。而此时,线索仅仅是庄某昏迷前讲了三个词“洞底”、“撞了”、“阿盆”……

  这三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这给办案的民警出了个不小的难题。其家里人猜测事故应该是发生在“洞底”附近,与一个叫“阿盆”的人发生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随后,大队民警针对这模糊的线索,逐个认真进行分析、调查,果真在村里附近的南二水电站旁有一个叫“洞底”的小地方,民警立马赶往“洞底”查看交通事故现场,但经过仔细排查和走访,该地方在近期并未发生过交通事故,事故当天庄某也没有经过该地。

  接下来,民警对“阿盆”进行摸排查找,发现整个村叫“阿盆”的共有三个人,两个很早就搬到外地定居了,不大可能在本地出现,而另一个事故当天在漳州,也排除了在“洞底”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

  一时间,案件进展停滞不前,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与案件无关的事情,庄某的家属也放弃了,以为庄某应该是自己摔倒的。但是,交警大队民警秉承新时代“漳州110”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绝不放弃,一直回想当天接到的交通警情。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突然想起当天早上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称:自己驾驶小型轿车在省道S318线南坑路段不小心与一部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刮碰,发生事故后,自己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了,可是报完警,看到伤者从地上爬起来,骑着摩托车走了,以为伤者并无大碍,自己便也驾车离开。此时,民警联想到,会不会是同一起事故?于是,南靖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联系这起事故的当事人孙某,由于孙某此时在外地,民警将庄某的照片发给他,孙某说这就是当天与自己车辆发生刮碰的那个人。

  原来,当天早上11时发生事故后,伤者庄某从地上爬起来后,以为没事,便骑着摩托车到一个小卖部买米。店主问他怎么鼻子上流血了,发生了什么事情?随后,庄某讲了三个词后,便昏迷不醒,庄某弟弟立即将庄某送往医院救治。遗憾的是,由于发现时间较晚,庄某经抢救无效已经离世。

  案件终于真相大白了,最后经过南靖交警大队民警多次积极协商,孙某主动向伤者庄某的家属作出赔偿,双方达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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