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欠债不还 455头生猪被法院查封

海峡导报   2018-09-18 09:28

­  未经许可擅自处置被法院查封的生猪且将款项挪作他用,近日,王某因涉嫌非法处置被查封的财产罪,被南靖县公安局移送南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  王某现年54岁,系南靖县靖城镇某村养猪专业户,2016年8月,因未能归还所赊欠的39万元饲料款,南靖县法院根据债主申请依法查封王某养猪场内455头生猪。2016年10月,该案民事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但王某仍未偿还所欠款项。

­  后南靖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所查封的生猪竟已离奇消失,原来,王某在被查封后竟然擅自分多次将生猪变卖,得款50万余元,但王某并未将所得款项用于还债,而是挪作他用。随后,南靖县法院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在得知被立案后,王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偿还了所欠饲料款。(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刘子斌 黄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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