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警方查获一起以调换送货单的形式诈骗货款的案件

闽南日报   2017-12-28 11:01

­  年关将至,各类新型诈骗手段层出不穷。12月26日,南靖县公安局靖城派出所查获一起以调换送货单的形式诈骗货款的案件。

­  12月24日,靖城派出所接到靖城镇某糖烟酒批发部王某报警,称怀疑自己遭到诈骗。民警调取王老板店里的监控录像,发现可疑人员系他们店某啤酒供应商与送货司机。民警反复观看监控视频,发现该供应商在与老板核对账本时,送货司机总会掏钱买东西转移老板注意力,就在老板转身拿东西时,供应商立马从包里掏出另一个账本。民警还发现,老板手中的账本除了前几页是老板的亲笔签名,其他均是模仿伪造的老板签名。

­  据交代,2017年11月以来,张某清伙同徐某彬到王某店铺推销货物,待取得信任后,通过加入并调换送货单的形式诈骗货款,诈骗金额达90000余元,其中张某清非法获利70000余元,徐某彬非法获利20000余元。(记者庄文剑通讯员黄达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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