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污水管道堵塞污水漫进新房 责任谁来负?

海峡导报   2017-11-24 08:30

­  “小区公共污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漫进我的新房,2万多元的木地板损坏严重。”11月22日,漳州南靖县城荆水首府小区业主王女士拨打导报漳州新闻热线0596-2056315反映其遭遇,更让她发愁的是,她多次找物业协商赔偿问题,仍没结果。

­  去年8月,王女士买了新房,位于荆水首府小区一栋楼的2楼。今年2月才装修好,她只是偶尔去住。

­  11月1日17:00许,她刚好到新房,发现公共污水管道发生堵塞,导致污水漫进卫生间。她赶紧通知物业人员来处理,可物业人员并没有完全解决管道堵塞问题,只是将污水排到一楼排水口。

­  第二天,她过去新房一看傻眼了,污水漫进了整个房间。“我家客厅和3个房间铺的都是木地板,花了2万多元,被污水这一泡,都翘起来了,损坏严重。虽然已经时隔20多天,一进房间,仍是浓浓的臭味。”王女士说,刚装修好的新房,就这样成了臭房子。

­  王女士说,事后,她多次找物业协商木地板赔偿问题,可至今没有结果。“物业负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应该承担责任的。”

­  关于赔偿问题,小区物业福建恒和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吴主任表示,公共污水管道是整梯业主都在使用,涉及10多户,目前无法得知是哪户业主造成堵塞问题。物业也曾召集业主们开沟通会议,可大多业主不配合。“如果确实解决不了,建议走法律程序,到时物业该承担多少就承担多少。”

­  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景川表示,根据该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维护、修缮公共污水管道是该物业公司的义务。根据王女士反映的情况,物业和造成管道堵塞的业主应根据过错程度分配责任。

­  他建议,受害业主可现场拍照,对损失部分进行举证。同时,也可向物业要求赔偿,或者到县物管站投诉物业。如果协商不了,便走法律程序,到时得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来分配过错承担程度。(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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