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信用卡透支逾期不归还 男子因涉嫌诈骗被判刑
2016-07-21 15:09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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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靖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信用卡诈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高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
据查,2009年7月份,靖城一村民高某使用本人居民身份证及虚假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2张信用卡,并进行套现,将所获取的现金用于个人经商,截止案发共计透支本金人民币19500多元,后经工行工作人员以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多次催收,高某仍然不归还逾期透支款,无奈之下,银行只得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南靖警方立案调查,高某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多次查找高某总不见踪影,南靖警方将其上网追逃,并在漳州芗城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经讯问,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后悔。
警方提醒:在信用卡使用越来越普及的今天,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信用,如果只想通过办理信用卡,将卡内的钱“据为己有”,而不愿还款,到头来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讯员 黄达泽 陈明珠 本网记者 陈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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