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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烧纸钱引发森林火灾获刑 祭扫记得防火于未“燃”

2016-03-31 08:5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3月31日讯 清明即将来临,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扫墓祭祖活动多,南靖检察院提醒市民,要注意防火,这不,近日就办理一起因清明扫墓焚烧纸钱引发的失火案。

  2015年4月5日下午,王某带祖孙三代人到南靖县“凤尾岐”林地内扫墓,扫墓过程中,王某擅自用打火机点燃纸钱放在墓埕进行燃烧,引燃周边杂草后不慎引起“凤尾岐”林地森林火灾。造成“凤尾岐”林地过火面积119亩,林木直接经济损失价值1259.68万元。

  今年3月14日,南靖法院以失火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杨友华 陈丽锦 郑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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