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通美云水谣庄园项目工程概念性规划设计征集公告
漳州通美云水谣庄园项目工程概念性规划设计征集公告
漳州通美云水谣庄园项目工程的建设单位为漳州通美云水谣庄园有限公司,委托的征集代理机构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现采用公开的方式征集漳州通美云水谣庄园项目工程概念性规划设计。具体相关的征集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通美云水谣庄园项目工程概念性规划设计
2、建设地点:南靖县梅林镇官洋村
3、工程建设规模:用地约1600亩(大约分一、二、三期)
二、征集阶段工作
1、工作范围及内容
1.1设计内容
征集优秀的项目规划定位及设计思路,拓宽思路,不限开发强度,旨在完善云水谣及周边景区的旅游配套,传承及发展当地民俗风情文化。整个庄园以山清水秀、自然生态的原始风貌,并与周边环境配套加以创作。以山水、林木、田园、土楼、花草、瓜果、小径通幽等自然生态及乡村风情为元素,给人以规模及视觉冲击力的良好感观效果,同时能与云水谣景区夜景相融合。本工程应充分体现以下特点,并以此思路为设计理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设计范围为一、二、三期,其中以一期为核心区,作为重点规划。规划设计突出体现与周边衍生出具有田园风光、闲适生活风情的慢道;休闲小憩、风景展示小品;可供民俗风情表演的民间文化园地;突出表现具有闽南特色的采茶、制茶园;以四季瓜果采摘,花卉观赏吸引游客。各规划设计单位应充分发挥设计特长,拓展思路,充分吸收国内、国际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通过项目的打造,形成以旅游、休闲、文化等一体化的自然生态产业链。打造成重点面向都市、重点面向情侣、重点面向儿童、重点面向发烧友等群体的美丽庄园。
1.2应征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要求。
应征设计文件深度应达到规划设计深度,包含整体项目运营思路、概念规划设计总平图、总体效果图、节点效果图、主要景观节点效果图、设计文本、展示彩色图板、可编辑电子文档等。
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1)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2.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应征,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境内具有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允许由境外注册的设计单位或外资企业与境内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应征。
注:若境外注册的设计单位或外资企业参与应征,必须与境内单位组成联合体,且应由境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如为境外注册的设计单位或外资企业的,须提供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若材料为中文外的其他语言的,应附有中文翻译稿加盖应征单位公章,所有材料以中文为准)。
2.3设计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规划师,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备注:若为联合体应征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4本征集项目由征集单位对应征单位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报名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应征的单位,请于2015年 12 月 3 日至2015年 12月 12 日,每天上午8时 3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95-26号四楼401) 购买征集文件等相关资料,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4、征集文件设计周期
从购买征集文件截止日期后 40 日历天内提交征集设计文件。
5、应征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应征单位在购买征集文件截止日期后 40 日历天内(即截止至2016年 1 月 22日前)完成应征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并于2016年 1 月 22 日北京时间09:00前提交至规定的地点,应征设计文件提交地点: 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漳州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层) 。在提交应征设计文件时,要求应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携带注册规划师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确认登记,由工作人员随机编号,应征单位根据编号的顺序进行设计汇报(若材料为中文外的其他语言的,应附有中文翻译稿加盖应征单位公章,所有材料以中文为准;本次征集官方语言为中文,为保证境外单位机构项目组能对地域和相关要求的准确理解,项目组中应至少有一名通晓汉语的专业人士参加)。
6、应征奖金(补偿金)
6.1各中选候选人应征奖金(补偿金)具体如下:
①第一中选候选人可获得奖金(含补偿)为100万元人民币;
②第二中选候选人可获得奖金(含补偿)为 50 万元人民币;
③第三中选候选人可获得奖金(含补偿)为 25万元人民币;
④第四中选候选人可获得奖金(含补偿)为 15万元人民币;
⑤第五中选候选人可获得奖金(含补偿)为5万元人民币;
⑥未中选的设计单位可获得经费补偿为 1万元人民币(若未中选的设计单位家数超过10家,则按评分高低顺序取前10家设计单位进行补偿;若未中选的设计单位家数不足10家,按实际家数进行补偿)。
上述费用为固定总价包干,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均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费用均为税前费用,中选候选人自行承担相应税款,应征单位在应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6.2 第一中标人在征集结束中选公示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可持本项目中选结果公示、单位授权书与征集人接洽,签订规划设计合同,负责收集第二至第五中选候选人的规划设计相关资料,博采各家之长,完成本次方案征集成果汇总完善,并修编提交完整的规划设计成果。除第一中选候选人外,其余中选候选人(第2至5名获奖补偿设计人)以及未中选的设计单位在征集结束中选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可持本项目中选结果公示、单位授权书、支付的补偿金等额发票、规划成果可编辑电子文档与征集人接洽,办理领取相应的设计方案征集奖金(含补偿)或经费补偿。
6.3在征集活动中或征集结束后,征集人发现获得补偿应征人的应征文件反映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与其它应征人的应征文件明显雷同的,征集人有权取消该应征人相关奖金(含补偿金)或经费补偿。
7、应征设计文件成果权属
所有获得应征奖金(含补偿)或经费补偿的应征人其应征文件及规划设计成果所有权将归属征集人所有,征集人有权采用本次征集的应征文件用于本项目后续设计优化,不同意者请不要参与本项目征集。在应征人递交了应征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同意本款规定。
8、应征保证金
8.1提交的应征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20000元);
8.2应征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征保证金通过应征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写明应征单位、应征项目名称;
8.3应征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1 月 20 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8.4应征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 户 名: 漳州通美云水谣庄园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梅林信用社
账 号: 90809170100100000079990
8.5应征保证金的退还:应征保证金在中选公示期满后一周内退还。
9、征集代理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 2.6万元 总价包干,由中标人支付。
10、发布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网站公示发布。
11、征集单位及代理机构
征集人:漳州通美云水谣庄园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梅林镇官洋村下厝组4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96-2123797、18960001680 传真:0596-2123797
征集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95-26号四楼401
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6-2913128 传真:0596-291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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