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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被流浪狗咬伤咋赔?律师:物业方应适度赔偿

2014-08-01 08:19 来源:闽南网 0
律师称有主人找主人,若被无主狗咬伤,物业方也应适度赔偿。

  【说法】

  小区内被流浪狗咬伤

  物业都应担责赔偿

  狗咬伤了人,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蔡淑丽律师指出,狗咬人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责任认定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主人找主人,没主人的流浪狗得分以下几种情形:

  1.小区内的流浪狗找物业

  蔡淑丽律师说,没有主人的流浪狗出现在了居民区。首先,小区物业存在管理不当的过错。其次,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有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有保障小区内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换言之,本事件中,厦门世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游女士业主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有保障游女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义务。事情虽然已发生,考虑到物业方曾有作出努力,责任认定可以从轻,但适度的经济赔偿也合理。

  2.街道上的流浪狗难认定

  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曾晓明律师提醒市民,要小心出现在马路、街道此类公共场所内的流浪狗。因为一旦被这类狗咬伤,由于该流浪狗没有饲养者和管理者,事故发生的地点又是公共领域,一般责任主体难以认定。

  3.流浪狗认养后找新主人

  流浪狗被重新认养,新一任的狗主人同比有狗的主人,应该担负起管养动物的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由于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负有管束的义务,因而必须对动物所具有的危险性负责,保证其动物不至于造成他人损害。

  曾晓明律师说,领养者得接受领养部门的登记、回访和监督,不能率性地随便遗弃宠物。但目前,我国对于狗主人遗弃小狗行为的法律追究尚未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法律责任的认定难以明确,追究也存在现实难度。

  他和蔡淑丽律师都呼吁,出于社会责任感,动物主人也不应轻易遗弃它们。(见习记者 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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