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2016年110宣传日新闻发布会在漳举行
110宣传日 省公安厅在漳举行新闻发布会
1月10日上午,福建省公安厅在我市召开2016年110宣传日新闻发布会。纪念公安部“全国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工作现场会”召开20周年系列活动同日启动。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福建110”的发展情况及下阶段主要工作,回顾了“福建110”的发展历程。公安部指挥中心副处长王磊,福建省公安厅巡视员毛慰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标,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华安,市政协副主席柯志宏,以及漳州110老民警、公安英模代表、社会各界代表和来自中央、省、市20余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共200余人出席了新闻发布会。(记者林诚毅)
警民同乐
市民参观警用狙击枪吴琼君摄
110“使用说明书”
1、正确了解、使用110报警电话,明确110的职责范围。
2、打电话时,注意110接警员提示的要点,按接警员的提示回答问题。讲明所报警情发生的地点、时间、目前状况、报警事由和联系方法。
3、尽量克服焦躁情绪,语言简练、吐字清楚。如实反映事件的实际情况,不夸大,不歪曲。
4、拨打110后,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公安民警随时与报警人联系。
5、如无特殊情况,报警人在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注意观察民警到来,积极协助警方开展调查工作。(据新华社)
漳州110打“广告”
谁能想到,如今路人皆知的110,当初居然因为知者甚少要上电视做广告?1991年1月5日,漳州市电视台播出的一条特殊广告引起人们的注意——“从即日起,漳州110报警台改为报警服务台。漳州市民有困难需要警察帮助的均可拨打110。”“漳州110”被视为110发展史的一个里程碑。1996年,公安部向全国推广“漳州110”经验,号召全国公安机关加速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据新华社)
市公安局向市民分发安全宣传手册林诚毅供图
我市举办110社会服务联动宣传日活动
1月10日上午,我市举办110社会服务联动宣传日活动,宣传主题为“群众的110,你我的30年”。活动当天,共有39家市直联动单位在市区延安北路两侧设点开展宣传,同时派出义务服务队进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服务活动。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和行业特点,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医疗义诊、社会救助、供水供电、交通通信、节能环保、质量监督、家电维修、消费维权、法律援助、科普宣传、装备器材展示、求助报警、消防安全常识介绍、义务书写对联等宣传服务。(记者林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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