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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私房美食”朋友圈走红 游离于监管之外

2015-11-02 10:13 来源:闽南日报 0

  最近,在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私房美食”,花俏的甜品、多种口味的披萨、似乎能闻到香味的卤鸡翅……让人看了垂涎三尺,再加上方便快捷的送餐服务,让不少市民对微信圈美食感到无法抵挡。

  作为“微信美食”的提供者,既因为自己的手艺得到大家的认可而收获了成就感,又通过售卖“私房美食”增加了收入,可谓是一举两得。网友们之所以对微信朋友圈的“私房美食”情有独钟,一是可以品尝到不同的人制作的口味和不同的各种美食;二是觉得都是网友自己制作,自己食用的,不会胡乱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等东西,所以会更加健康和安全。

  实际上,一些“微信美食”美味确实美味,但是否安全、健康、绿色,可就说不准了。很多网友都宣称自己制作的美食“无添加剂”“纯天然”,但他们都是工作生活在城市中的,自己并不种植生产各种制作美食的原材料,所需的原材料还是要从市场上去买,如果这些原材料当中已经添加了各种东西,他们制作出来的美食,怎么可能“无添加”和“纯天然”呢?

  更加值得关注的,显然还是这些“微信美食”的安全性问题。我们都知道市场上的食品商家、饭店酒店都要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对他们的食品制作环境、流程、储存等等,都有标准和要求,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可靠。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于入口之物,任何时候都马虎不得。而盛行于朋友圈的“微信美食”,目前恰恰游离于监管之外,食品是否安全、健康,全凭制作者的良心。

  有人觉得,“微信美食”的提供者都是网友个人,他们制作的美食也是自己食用的,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也会保障食品的健康安全。再说了,“微信美食”都是在朋友圈售卖,他们不可能坑害朋友啊。但自己制作自己吃的美食,未必就是安全的,而随着销量的增大,在利润的刺激之下,很多所谓的“私房美食”都已经规模化生产。微信上的朋友,也未必都认识,都熟悉,有些根本就是朋友的朋友,甚至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关系越远,信任度也就越低。

  最新修订的、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亮点之一就是要求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并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可先行赔付。紧接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明确指出,网络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否则将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这意味着,政府已经有意把“微信美食”纳入监管之中,只是由于这种分散式、个人化的美食制作和销售,监管难度确实很大,所以在监管细则、监管举措上,还在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改进当中。

  到时候,网络上的“私房美食”将不会如此任性地兜售,而消费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大地保障。(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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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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