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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法院全面推行法庭办案责任制 下放文书审签权限

2015-07-17 16:47 来源:法制今报 0

  “文书签发权下放后,经办人用什么方法确保文书的质量?落实办案责任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如何?……”日前,龙海市法院院长翁志刚深入辖区6个基层法庭,开展法庭落实办案责任制试点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时,他连续提出了这一系列的问题。

  去年10月,该院选择角美法庭作为法庭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从制定的《法庭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到修订岗位目标责任制,从选任主审法官到配备司法辅助人员,逐步在推进。

  今年1月起,该院在总结角美法庭办案责任制试点成效基础上,又相继在辖区的其他5个人民法庭推行办案责任制改革,选派7名办案骨干和12名法官助理、书记员、速录员充实到人民法庭,保障法庭办案力量。同时,制定出台了《法律文书签发管理规定》,下放文书审签权限,并落实裁判文书个人草签制度。

  今年1-6月,该院辖区6个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183件,审结1608件,调撤1169件,调撤率72.7%。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律文书均由经办法官签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律文书均由主审法官签发。由主审法官审签裁判文书239份,审判长审签170份。(陈志龙 王亦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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