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300业主联名留物业 小区保卫战引镇政府关注
小区保卫战继续,龙海石码镇政府昨召集物业、业主代表、派出所等开协调会
镇政府:支持小区成立业委会
□社区政务厅之 “小区保卫战:300业主联名留物业”追踪
石码镇政府召集业主等开协调会
闽南网4月18日讯 直到昨天,龙海石码近百名业主,仍在为留下万佳友物业公司而奔走。
昨天上午,石码镇政府召集万佳友物业、锦江明珠小区9名业主代表、石码派出所等开了协调会,虽然协调会最终不欢而散,但石码镇党委书记郭小辉明确表示,支持该小区成立业委会。
龙海市房管局陈局长表示,房管局将发函给开发商漳州市圆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催促该公司报送锦江明珠小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所需的资料,尽快促成该小区成立业委会。
而这一切,都因为一场“小区保卫战”:小区开发商不满物业管理,因此决定终止前期物业合同,拟聘用新物业管理小区。3月29日,开发商带人占了物业管理办公室。此后,300多名业主联名要留住物业(详见本报3月30日A15版报道)。
业主为何不愿更换物业?
昨天上午8点多,锦江明珠小区门口,近百名业主聚到一块儿,又一次“小区保卫战”——阻止开发商让新物业公司进驻。
小区的业主们,为何不想更换万佳友物业?
2幢业主苏先生:安全有保障
物业对该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禁止入内,平时小区大门也要刷卡才能开,陌生人难进入。深夜时,若发现一楼的电控门没关,物业保安巡逻时发现,每次都会帮忙关好,安全有保障。
3幢业主黄女士:物业服务效率高
楼道的灯坏了,反映后,物业很快就来更换了。以前楼道上的开关是手动式的,业主经常忘记关,以至于浪费不少公共用电,后来物业将开关更换为感应式的。
8幢业主江先生:小区保洁做得好
进驻一年了,物业在小区保洁方面做得不错。一个月前,下水道堵了,粪便横流,业主反映后,物业很快就派人清理了。物业代缴水费,也没多收钱,服务态度还不错。
进展:镇政府支持成立业委会
昨天上午,龙海石码镇政府召集了锦江明珠9名业主代表、万佳友物业负责人、石码派出所黄所长等,在石码镇政府开了协调会,协调会由石码镇党委书记郭小辉主持。开发商没参加此次协调会。协调会上,各方代表发表了看法。
漳州万佳友物业公司副总郭和福说:开发商单方解除合同,不能接受
开发商单方面解除合同是违规的,他们本不接受。现在,为避免业主等各方矛盾事态激化,万佳友同意与开发商解除锦江明珠的物业合同,但拒绝将该小区的工程图纸等资料和预收的物业费等共几十万元移交给开发商。建议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好移交对象,万佳友物业再来依法办理相关移交手续。会后,郭和福表示,如果业主欢迎他们再次进驻,等他们和开发商解除合同后,小区业委会成立了,按照正常招投标程序来,如能中标,他们再来为该小区业主服务。
石码派出所黄所长说:停车问题,开发商和业主应好好协商
在业委会成立之前,业主是弱势群体,建议业主合理提出正当诉求,派出所也会及时处理小区内的一些纠纷及协助消防监督等。在业主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邀请新物业公司进驻是不妥当的,因为即使进驻以后,这家物业公司也肯定不好过,这对于小区内的和谐是无益的。关于业主集中反映的停车问题,即使以前没规划摩托车停车场,开发商和业主也应好好协商解决。
福建悦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献猛:建议先成立业委会
入住率过半的小区,更换物业,要经业主同意,因为小区的物业管理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他建议,该小区先成立业委会,再由业委会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小区业主摩托车、自行车等停车难的问题。
业主代表说:开发商擅自引进新物业
小区入住率已过半,业主有选聘物业的自主权,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引进新物业,业主对此无法接受。而石码镇党委书记郭小辉说,明确支持锦江明珠成立业委会,但业务上的具体操作,要问房管局。
房管局:
将发函催开发商报送成立业主大会相关资料
昨天下午,海都记者致电漳州市圆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连先生。
连先生称,按照规定,业委会成立前,开发商对物业有三年的监管期,监管期还没到,因此开发商有权选聘锦江明珠小区物业。对于小区业主摩托车停车难题,开发商此前也提出方案,打算在小区内或外围公共地方设停车场,但业主都不愿意坐下来好好沟通。至于小区拟筹备成立业委会一事,连先生说,只要业主按相关程序来走就可以了。
龙海市房管局陈局长表示,此前,该局已为解决锦江明珠小区的问题,与业主、开发商、物业等沟通了好几次。问题还没解决,开发商邀请新物业进驻,不妥当。现在当务之急是抓紧成立小区业委会,相关手续办理已告知业主代表和石码镇政府。筹备首次业主大会需要开发商报送小区一些资料,房管局将发函催促开发商报送。
□延伸阅读
小区要是成立了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又有哪些权限?具体看这里:
业主大会的权限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委会委员
4.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9.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10.法律法规或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海都记者 林深圳 戴江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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