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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龙海市医疗改革新政策:参保患者自付金额降12%

2014-03-25 09:56 来源:闽南日报 0

  作为省9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近年来,龙海市不仅加快建设新第一医院这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更是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城乡新农合一体化改革、加快卫生院建设等一系列利民举措,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龙海市第一医院新址
龙海市第一医院项目新址

症状:小病开出“大药单”

药方:四分之一病种定额付费

超额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

疗效:参保患者住院

平均自付金额下降12%

  今年3月,榜山镇翠林村村民许晓建12岁小孩感染了肺炎,他带孩子到龙海市医院住院治疗,几天下来医疗费用2537.76元,扣除新农合补助1227元,只需自付911元。

  笔者细算这份账单,还有399.76元哪里去了?“这笔钱医院自行承担了!”龙海市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说。

  许晓建享受医院“埋单”待遇,源于2011年11月龙海市第一医院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确定急性阑尾炎、胆石症等12个病种(组)定额付费。实行一年后,12个病种(组)又细化至40种,病种覆盖率由17%提高至25%。支气管炎细分为7种类型,许晓建的小孩属于小叶性肺炎,医疗最高定额下降为2138元,超额部分自然由医院“埋单”。

  “单病种(组)定额付费,相当于医院看病费用‘承包’了。如果医生乱检查、乱开药,超额部分就由医院自行承担。因此患者医疗费用和自付金额都有所降低。”甘少华介绍说。

  2013年,龙海全市1635名参保患者的住院平均自付金额由1660元降低到1465元,降幅达12%。龙海市第一医院负责人甘少华说,付费改革还倒逼医生要尽快医好患者,自觉减少不合理费用的产生,有利于提高病房周转率,让医疗资源利用最大化。

  新农合改革红利不仅只有参合的农民可以享受,其实,早在2011年,龙海在漳州地区就率先将城镇居民纳入新农合,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新农合待遇。

  患者医疗费用降低了,医疗服务质量如何?龙海市卫生局局长陈丁俊告诉笔者说,通过创新管理,成立医院理事会和监事会,加强第三方监督。卫生局还相应制定了一系列违规处罚措施,规范医生临床诊疗内容。

症状:“以药养医”导致“看病贵”

药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疗效:药品价格降低15%

  在取消药品加成之前,龙海市第一医院药品销售额占医院年业务收入的46%。“以药养医”旧机制加重了百姓“看病贵”。

  2012年12月26日,龙海市正式实施县级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药品价格减低15%。

  “新机制下,医院去年大约可让患者少花1200万元药品费。”甘少华说,药品降价费用通过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占85%,医院精细化管理内部消化5%,余下10%由市政府财政投入补偿。“医院不再靠医生开药挣钱,而是靠技术、靠服务维持平衡运转”。

  调整后,市医院每门(急)诊人均减负幅度6.25%;出院病人平均医药费用下降7.9%;住院药占比由40.9%下降为33.2%。

  其实,龙海乡镇卫生院在三年前便取消药品加成,按照医改计划,龙海境内乡村卫生所也将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到时全市形成药品平价销售“三级网络”,城里乡下都能买到便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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