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2014-02-26 15:32 来源:龙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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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办理手续的相关规定: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个人指单身男性年满30周岁以上、单身女性年满28周岁以上),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具有龙海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
2、无住房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的住房困难户;
3、家庭年收入低于6.24万元(含)、家庭人均财产4.08万元以下(含),单身申请人年收入低于4.08万元(含)、单身申请人财产8.16万元(含);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
申请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应共同提出申请;已婚子女可独立提出申请,也可与具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申请家庭经审核评定后同分值的,以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的多少确定排名顺序。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财产以申请家庭所有成员的住房、收入、财产的总和计算。
经济适用房申请办理手续流程:
请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无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由镇政府依据文件规定,确认购房对象,并经镇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住房保障办。
在职职工或离退休职工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或原单位)依据文件规定,确认购房对象,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按隶属关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汇总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由居委会统一报市住房保障办。
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龙海市民政局
二0一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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