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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虚报财产逃避执行 一“老赖”获刑十个月

闽南日报   2025-10-20 09:33

  虚假报告财产被罚款后仍不知悔改,反而“暗度陈仓”将价值十余万元的资产转移抵债……日前,一名公然对抗法院执行的“老赖”曾某伟,为其藐视司法、逃避执行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被龙海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2年3月,龙海法院对曾某伟与甘某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要求曾某伟十日内偿还甘某艳借款6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曾某伟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甘某艳向龙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海法院向曾某伟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材料,曾某伟未按要求履行义务且虚假报告财产,龙海法院对其罚款1000元,但其仍拒不悔改。

  经查明,2022年4月,曾某伟将种植的价值约14万元的兰花转让给其朋友曾某林用于抵债,随后在已经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提前解除与戴某龙的兰花大棚租赁合同,并指定戴某龙将租金退还至其妹曾某斌的银行账户。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伟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具有履行能力,却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且具有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被采取罚款后仍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综合曾某伟的犯罪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本案是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以虚假报告财产来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本案中,被告人曾某伟未履行义务且虚假报告财产,在法院对其罚款后,仍拒不履行且非法转移财产,被执行人曾某伟故意隐瞒转移货物及租金收入,该行为不仅违反执行程序规定,更触及刑事责任。龙海法院精准打击该拒执行为,迫使曾某伟主动履行相应义务,保障胜诉权益兑现的同时,也彰显“虚假报告、隐匿、转移财产必受惩处”的司法导向,有助于构建诚信社会与良好的法治环境。(漳州融媒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林伟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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