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冲动行事不可取 拳头“说话”要坐牢
闽南日报 2023-05-09 10:31
本可有理有据“讨说法”,偏偏选择用拳头“说话”。这一拳下去,不仅赔钱还获刑。近日,经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胡某被龙海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22年7月13日,胡某想在小区停车场给电动车充电,可交了钱却发现电动车充不上电。他找来物业负责人张某讨说法。不料,沟通过程中,两人越说越激动,进而发生口角。胡某冲动之下,抬手径直往张某的左脸打了一拳。张某气不过,继而两个人便扭打起来,两人皆有负伤。
经鉴定,张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胡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胡某在现场主动向出警民警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张某损失并取得谅解。
检察官提醒:发生纠纷时要冷静对待、妥善处理,武力只会让矛盾升级。千万不可采取以暴制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解决问题,否则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郑晓静 徐松惠 欧新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