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房东黑手伸向房客
2011-04-01 03:20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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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不吃窝边草?这可不一定,龙海财迷心窍的房东林某,就将“黑”手伸向房客,吃起了“窝中草”。3月30日,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林某。
N见习记者 陈群 通讯员 林毅
本报讯 兔子不吃窝边草?这可不一定,龙海财迷心窍的房东林某,就将“黑”手伸向房客,吃起了“窝中草”。3月30日,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林某。
2010年6月,某施工队到浮宫镇参与修建一条高速公路,因施工需要,施工队以每年2万元的价钱向林某租赁其自建房内的4个房间,供部分施工队员住宿,还向林某租赁庭院存放钢筋、螺纹钢条等施工材料和设备。
面对大量施工材料和设备,林某想不劳而获发一笔“横财”。2011年1月22日16时许,林某趁着施工队人员外出之机,盗走钢筋套筒10箱(经鉴定价值共计4500多元),并将其藏匿于附近的竹林中。次日,林某转卖获利1000多元。
公安机关于2011年3月上旬将林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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