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龙海两房东受行政处罚
闽南网 2021-05-18 17:58
闽南网5月18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高加聪)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辖区出租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今天,记者从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获悉,该局屿仔尾边防派出所于近日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出租屋开展流动人口清查及《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宣传工作,查处2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
据介绍,民警在辖区开展出租屋访查工作中,发现房东高某在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且未向公安机关申报的情况下,将房间出租给钟某。无独有偶,民警又在该村查获林某将房间出租给单某,同样未登记出租人信息,也未向公安机关申报。高某、林某的行为已构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两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按照法律规定房屋出租人要如实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并报公安机关备案,违者将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