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登记租客信息 龙海三名房东被处罚

闽南网   2020-08-27 16:30

  闽南网8月27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高加聪)租客租房,房东未按规登记,结果被公安机关查处。今天,龙海市公安局发布信息称,辖区三名房东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受到行政处罚。

  据介绍,此次查处的三起案件中,具体包括了,8月26日,海门边防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治安、消防检查时,发现房东张某将房屋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但未向公安机关申报。民警根据法律规定对黄某处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8月24日,海澄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中,发现辖区内黄某将其房屋出租给农某居住,至今未按规定登记农某的身份信息,且未向公安机关申报。民警根据法律规定对黄某处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8月25日,浯屿边防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对出租房进行排查时,发现陈某将房屋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但未向公安机关申报,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民警根据法律规定对房东陈某处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若经营房屋出租,请自觉到辖区派出所或登录“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进行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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