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一商场有男子偷拍女性裙底 被行政拘留十天

闽南日报   2018-07-10 11:09

­  7月3日晚9时许,陈某在龙海市某商场自动扶梯上,采取尾随陌生年轻女子,手持手机偷拍对方裙底,以满足其个人不良嗜好。

­  当晚,龙海市公安局榜山派出所民警发现该情况后,立即组织警力介入调查,锁定现年30岁的陈某具有作案嫌疑,并依法对其传唤。慑于法律威严,违法行为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作案事实。7月4日,龙海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构成偷拍他人隐私违法的陈某处予行政拘留十天处罚。

­  提醒:女性外出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随时注意身后的可疑人员。站在自动扶梯上,不妨采取侧身站立,这种站位角度会形成防拍死角,可以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偷拍。(吴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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