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一男子投资理财被骗300万元 没有做到“六个要”

闽南日报   2018-06-01 08:58

­  5月30日,郭某到龙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被诈骗了好多钱。民警展开侦查,在短短的十几个小时内,将涉嫌诈骗的蓝某带回协助调查。经查,蓝某以帮他人投资理财产品为由,多次共骗取郭某300多万元。目前蓝某被刑拘,此案正在审理中。

­  蓝某于2016年从厦门某学院毕业后,曾进入漳州一家银行见习。郭某经常听邻居蓝某的岳母说起蓝某在银行上班,很多亲戚委托他帮忙投资理财产品,都有赚到钱。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郭某动了“发财”的心,便请蓝某岳母约见蓝某,商讨投资理财。经过蓝某操作,郭某初次投入100万元,蓝某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金和利息及分红如期转入郭某账户。尝到甜头的郭某对投资深信不疑,又不断投入资金,并多次拿到利息和分红。

­  今年以来,郭某没有收到蓝某汇入的利息和分红,5月份某日,他去银行找蓝某询问,才知道蓝某早已不在银行工作。郭某感到非常恐慌,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  提醒:购买理财产品务必做到“六个要”,一要注意查证购买的产品是否属银行正规产品,查证被委托人的背景;二要关注购买产品的资金是否汇入银行账户;三要对高额回报有独立清醒的判断,承诺收益率高出银行要警惕;四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五要及时向被委托人索要投资理财产品凭证;六要及时投诉和举报异常情况。(林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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