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集赌资合伙演戏调包行窃 4人在龙海一审获刑

闽南网   2018-03-05 16:45

  闽南网3月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林修猛  王跃明 欧新蕊)  专挑偏僻地方的烟酒店铺下手,吴某、罗某、林某、朱某精心预谋,采取联手调包方式窃取店主香烟,使11家店铺遭受损失。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日,龙海市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吴某、罗某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5000元,林某、朱某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5000元。

  吴某等4人经常赌博输钱,为了筹集赌本,2017年10月8日,吴某、罗某、林某、朱某到龙海市颜厝镇宅前村一家烟酒食杂店, 以购买香烟为由盗窃。其中,吴某负责进店转移店主注意,朱某、林某用挎包携带假烟入店,趁店主不备之际,用假烟调包真烟,窃走2条硬盒芙蓉王香烟(价值500元)。而罗某则负责载假烟、在店外望风接应。得逞后,吴某、朱某、林某以烟太贵等借口不予购买,后四人离开现场。2017年8月14日至10月8日间,4人利用该手段先后盗窃11家烟酒商铺的香烟,总价值12400元。案发后,4人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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