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散装大豆油假冒品牌食用油牟利 三人被判刑

闽南日报   2017-12-14 10:45

­  买进散装的大豆油,经过一番精心“装饰”,卖出的却是知名的“金龙鱼”牌食用油,从中赚取差价。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12日,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方某、郭甲、郭乙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  2016年2月间,刚刑满释放不久的方某在家中无所事事,就想通过生产假的“金龙鱼”牌食用油来赚钱。他找来曾因生产假油被判过刑的郭甲,郭甲同意提供资金支持并负责销售环节。方某租好厂房后,买来假的“金龙鱼”牌瓶子、纸箱、标签纸、胶带等材料,并雇请郭乙到市场购买散装大豆油并运载到厂房内。方某则在厂房内将2万多斤大豆油分别装入1.8升和5升装的空瓶内,贴上假的“金龙鱼”牌标签,盖上瓶盖,装入假的“金龙鱼”牌纸箱,并用胶带封装好。郭甲将封装好的假冒的“金龙鱼”牌食用油载出去销售给附近的食杂店。直至2016年8月15日,三人制假的行为才被警察查获,除了剩下的500多斤大豆油,其余的大豆油已被制成假的“金龙鱼”牌食用油。所幸的是,这些散装的大豆油均是合格产品,而非“地沟油”等有毒有害原料,才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林志南林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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