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城市巡防队在招队员 招聘简章看这里
龙海市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
招聘专职巡防队员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龙海”建设,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平安建设、治安管控的新方法,经龙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海市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政府非在编机构,与龙海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合署办公),并面向全市公开招聘50名专职巡防队员,协助民警做好治安巡逻、应急处突等职责。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漳州各县(市、区)户籍30周岁以下男青年(龙海市户籍优先)。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4、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公安工作,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
6、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的男青年(1999年6月20日—1988年6月20日生);
7、学历要求: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学历;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武术、攀登、驾驶、游泳等特长的优先录用,并可适当放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巡防工作的。
四、招聘人数
50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所带材料
(一)报名时间:从2017年06月21日开始,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日下午17:00时(周末正常报名,如人员未报满,时间顺延至报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 龙海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龙海市石码镇高坑村林坑社30号)。
联系人:雷警官13695963836
林警官13695978668
办公电话:0596--6528110。
(三)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含摩托)原件和复印件,交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考试内容、程序、时间及成绩计算办法
1、体能测试。时间:待通知。符合条件者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评每项100分,四个项目总分须达到240分及以上。
2、面试。面试时间待定。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是否符合本工作要求、口头表达能力、工作态度、性格、随机应变能力及其他综合素质)。面试分合格、不合格,不予评分。
3、政审、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4、录用。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七、聘用
凡决定录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八、职责与待遇
(一)职责
1、轮班实行24小时不间断治安巡逻、主动发现和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
2、与110社会服务联动,积极开展服务民生工作。
3、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参与抢险救灾、维稳处突任务和安全保卫任务。
4、积极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
(二)工资待遇
平均月工资(含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绩效考评及奖励机制等)为人民币3600元左右,工资满一年(服务满12个月)增加工龄工资100元(封顶为500元),如表现突出有任职务的另加工资,食宿统一安排。
(三)奖励激励机制
1、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在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工作岗位考评奖金,考核合格后再行补发试用期考评奖金;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且不发放工作岗位考评奖金。
2、巡防队员在巡逻防控中抓获各类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奖励200—1500元人民币不等的现金奖励。
九、本简章由龙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龙海市城市巡防应急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来源:龙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