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擅自销售仿制军服 违法受罚10000元
                            
                                漳州新闻网     2017-02-07 08:29                            
                        
                     月4日,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王某擅自销售仿制军服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在扣的仿制军服;没收违法所得29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该局在开展市场专项检查整治中,查获龙海市服装经营者王某尚未销售的07式军服93套、07绒背心45件。据查,王某从武汉一服装批发市场购进仿制的07式军服100套,每套进货价40元,以60元销售,已售出7套,从中获利140元;仿制的07绒背心60件,每件进货价25元,以35元销售,已销售出15件,获利150元。根据《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开展军服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军服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清查品种,王某贩售的仿制07式军服、07绒背心都是现役07式外观制式军服。
 说法:王某擅自销售仿制的军服,违反了《军服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龙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军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王某作出上述行政处罚。(郑爱国 蔡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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