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集中宣判5件电镀废水污染环境案件 6人获刑
漳州新闻网 2016-12-28 08:31
12月23日,龙海市法院对由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污染环境罪案件5件6人进行集中宣判,其中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被判处罚金。
宣判现场
据了解,近年来,龙海范围内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呈不断上升趋势,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影响。龙海市发生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主要是污染环境犯罪,表现为无证电镀厂违反国家规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非法排放超标重金属类污染物。为落实漳州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七个五”战略部署,贯彻漳州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龙海市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专项行动,共起诉污染环境案件8件10人,有效遏制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司法水平,全力保障美丽龙海建设。(杨伟清 林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