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车道还咬伤执法民警 女车主妨害公务被刑拘
闽南日报 2016-11-01 09:38
10月30日,涉嫌妨害公务的胡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9月24日15时许,龙海市公安局东泗派出所民警在东泗乡西岭村路段处理交通事故时,胡某驾驶闽DS3KLH白色轿车逆行占用车道,民警依法对其劝阻,胡某拒不听从指挥,造成道路堵塞半小时,民警无法及时在现场进行勘查工作。依法对胡某强制带离时,胡某咬伤民警的右侧腿部,经法医鉴定,民警的伤情为轻微伤。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着重增加“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林志祥 吴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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