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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为帮宗亲讨说法 聚众闹事悔不该

2016-08-16 17:43 来源:闽南日报 0

­  帮宗亲讨说法,却借机发泄情绪、闹事。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8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黄某明、黄某海均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  2015年1月11日,黄某明、黄某海等人到紫泥镇下楼村参加宗亲会酒席。酒席上有人反映,设置在他们村的南港桥限高柱给村民通行造成不便,经常有车在通过限高柱和限宽地方时刮蹭。酒席结束后,黄某明、黄某海跟多名同村村民到九龙江北溪管理局讨说法。因当天是星期天,单位人员没有上班,保安值班室值班人员告诉黄某明、黄某海等人领导不在单位,让他们星期一再来,但黄某明、黄某海等人根本不听,情绪反而越发激动。后黄某杰到路边将一个移动栏杆拉到管理局门口堵住大门,继续要求见领导。当再次被告知不能进去时,黄某海、黄某明带头推动该移动栏杆去撞击电动伸缩门,强行要进入管理局。直到值班人员报警后,他们才离开,但电动伸缩门已被损坏。事后,两人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对自己酒后闹事的行为表示后悔。(林志南黄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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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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