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无力还款 谎称自己是地税局长向他人多次借款
2016-07-22 11:05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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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谎称自己是地税工作人员并谎报姓名,以暂时周转、帮助推销产品等为由,多次向4名被害人借款不还。经龙海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陈某和是龙海东园镇人,1995年1月至2009年4月曾在地税部门当临时工,后因严重违反税务系统规章制度被辞退。2015年9月,陈某和化名“陈某华”,到榜山镇陈某贵经营的一家茶叶店泡茶,谎称自己为浮宫地税分局局长,以准备向陈某贵购买大量茶叶送人为由,向陈某贵骗取现金7000元,并以“陈跃华”的假名向陈某贵出具了欠条。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间,陈某和又以暂时周转或帮助推销产品、帮忙为被害人亲属找工作等为由,多次在龙海市榜山镇、石码镇、海澄镇、浮宫镇等地实施诈骗。后被害人发现其假冒身份,东窗事发,陈某和索性玩起人间蒸发。
2016年2月26日,陈某和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不会以私人原因随意向民众索要钱款,往往是诈骗分子冒充身份、编造事实以实施诈骗,应提高警惕。(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林志南 黄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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