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6日讯 昨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龙海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林某是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人。2000年,他在角美镇开办了一家民俗文化博物馆,用于展示闽南民俗文化及红色文化。为充实博物馆,林某在未取得收藏枪支、弹药的法定资质前提下,多次到厦漳泉三地旧货市场收购火药枪、鸟铳、发令枪等各类枪械,放置于博物馆展览。
2014年3月初,林某将该馆一把“火铳”赠予陈某(另案处理)。陈某将“火铳”寄放在厦门大同路一家旧货回收店,被来检查的厦门市公安局民警发现。经传唤,林某到公安分局投案。(海都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林志南 谢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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