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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运变慢运鲜花霉变发烂 龙海花农获快运公司赔偿

2016-01-13 07:58 来源:闽南日报 0
快运托运鲜花

  通过快运托运鲜花给顾客,由于快运变慢运,延误时间,致使鲜花霉变发烂。1月9日,在龙海市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花农获得快运公司的赔偿。

  去年12月31日,朱先生通过龙海市跃通快运托运一件100多株的鲜花到南平市给客户,办理手续时,经办人员承诺1月1日货物就可托运到南平站。

  1月1日开始,南平的客户天天到快运公司领货,却天天失望,直至1月6日才领到货,但100多株鲜花已霉变发烂。

  315执法人员调查核实,龙海跃通快运12月31日承运鲜花托运后,于1月1日将货物送至南平快运站,由于南平站种种原因,导致客户没法领到货物,直至1月6日领到时,鲜花已霉变发烂。

  执法人员认为,根据《合同法》第311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承运人理当为该商品毁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15执法人员于1月9日组织花农和快运进行调解,由快运公司一次性赔偿朱先生500元。(郑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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