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演“掉钱”戏码诈骗妇女 要对方把财物交给他人保管
2015-12-04 07:33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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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掉钱”之名行诈骗之事。12月1日,龙海市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邓某。
7月26日早上9时许,贵州籍男青年邓某伙同冉某、剑某计划通过“掉钱”的方式骗取钱财。他们驱车来到角美镇,将目标锁定行走的妇女杨某。冉某故意走在杨某前面,并假装掉钱,剑某则假装迅速捡钱。
掉钱后,冉某故意找杨某和剑某,问是否捡了钱。杨某把剑某捡钱的事如实告诉冉某。冉某表示怀疑,坚持要杨某和剑某一起回“公司”质证。杨某只好同意。
途中,冉某以确定有否捡到钱并存入银行为名,套出了杨某的泉州银行卡及密码,并偷偷把银行卡交给邓某。邓某以“有事”为理由,迅速到银行取走杨某卡里的钱。
过后,冉某又提出要杨某和剑洪分别到“公司”作证以防止串供,要杨某把身上的财物交给剑某保管,而她留在原地等候,待剑某作证回来再互换,由杨某保管剑某的财物。
杨某把身上的钱和手机交给了剑某,下车等候。过后,如梦初醒的杨某意识到上当受骗,马上报警。民警根据杨某提供的线索,迅速将邓某抓获。经查,邓某等人一共骗取杨某11900元和两部手机。(林志南 韩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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