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海一中自主招收高中保送生方案发布

福建省龙海第一中学   2018-03-26 11:47

  各中学: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漳州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漳教中〔2018〕17号)文件精神,2018年龙海一中自主招收高中保送生,方案如下:

   一、报名对象:

  ­1.龙海市户籍在市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龙海市户籍在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交应届生证明。

  3.非龙海市户籍在市内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①考生监护人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②考生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③考生监护人缴交社保证明。

  ­二、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4月15日。

  ­三、报名办法:非龙海市户籍的考生和龙海二中,程溪中学,港尾中学,龙海五中4所学校的考生实行学生自荐,龙海市其余公办学校实行学校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1;校荐花名册见附件2)。

  ­1.龙海市公办学校学生实行网上报名,学生报名可登录龙海一中校园网(http://59.57.5.10:9005/)进行报名,报名资格由龙海一中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自荐学生必须在4月14日前到龙海一中老校区教务处上交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姓名、报名号)。

  ­2.龙海户籍在市外就读学生实行学生自荐,由学生本人或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或身份证以及可以证明本人学籍身份的相关材料(如学生证、获奖证书、成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龙海一中老校区教务处报名(报名时间4月1日,4月7日两天),同时交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校荐的学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收齐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学校、姓名、报名号)和录取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在4月13日前上交龙海一中教务处,并把校荐学生汇总表用电子邮件发到一中教务处邮箱gk8101lhyz@163.com。

  ­所有学生报名资格都由龙海一中报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由龙海一中统一发放自主招收保送生考试准考证(学生和家长需签承诺书),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获得自主招收保送生考试资格的学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参加考试,详细通知可登录龙海一中校园网(http://59.57.5.10:9005/)查询。

  ­四、招生考试:

  ­1.考试时间:4月29日(28日下午4:30熟悉考场)。

  ­2.考试地点:龙海一中老校区(人民路校区)。

  ­3.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安排

  ­五、录取办法及学籍建档

  ­1.录取:由龙海教育局根据“数理化+语文+英语的总分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00名,最后一名同分均录取。如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先看数学;数学同分,则看理化;若理化同分,再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外语。录取考生编入一中创新实验班;并在“龙海一中网站”上进行公示。

  ­2.建档: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都必须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招生我校同类别高一新生最低录取分数线90%(未参加中考的学生按照零分计算),达到我校同类别高一新生最低录取分数线90%的学生不再参加中招投档,视为龙海一中保送生予提前录取,并按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漳州市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含公、民办高中学校)均不得重复录取。

  ­六、奖励办法:

  ­1.被录取的总分前30名学生,在政策允许前提下免收高中三年学费(共3600元)。

  ­2.总分前10名的学生,高中阶段保持年段前10名的,可享受学校一等奖学金。

  3.经济困难的保送生入学后经申请可享受学校的助学金。

  ­龙海市教育局

  2018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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