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账户买卖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提醒市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2020-09-29 18:02

  为更好地维护金融秩序,增强市民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兴业银行漳州分行以“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为主题,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并发布了“拒绝买卖银行账户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提醒。

  “银行账户实名制管理下,仍有部分消费者因为种种原因,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账户,轻视个人信息保护。”兴业银行漳州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以利益为诱饵,诱骗收购在校学生、社会闲散人员实名登记的新银行卡、新电话卡,要求他们将网银支付开通至最高限额,开完卡之后手机号就注销或者停机。许多人错误地认为,就一张空卡而已,只要不是自己用,就不用承担责任。殊不知,用他们名义开立的银行卡、电话卡经过转手后,大多会被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洗钱等多类违法犯罪活动中。有不少人因此卷入案件,被立案调查。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提醒市民,出借、出租银行账户会给自身利益带来诸多危害。如:

  1、出租出借人的名字会被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会被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出租出借人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5年内暂停出租出借人的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这意味着,该措施启用后,出租出借人在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柜员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淘宝快捷支付购物等等,同时也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等,会给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

  3、除了被记入个人征信报告和5年内暂停所有的非柜面业务及支付业务外,还可能触犯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4、账户信息里包含大量个人信息,买卖、出租、出借后会泄露个人隐私,并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财产安全,日常生活中,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等,尤其是交易密码。对于长期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不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U盾等,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自觉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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