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借助旧城格局改造的契机 探索农贸市场建设新模式

闽南日报   2017-11-23 08:21

­  华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建设,借助旧城格局改造的契机,在地块出让条件中充分考虑农贸市场建设,尝试探索规划先行、政府回购、国有运营模式,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高效有序的市场建设新格局。

­  农贸市场选址建设有讲究。在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进程中,县政府确定了地块出让计划,开发商在购买的出让地块内需配建农贸市场,地块位于华安县旧城区,北侧为大同路,东侧为大同新街,南侧为农林路。设计方案须经县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建筑面积不小于6000平方米,并按照要求修建防空的地下室用作农贸市场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解决了县城中心区农贸市场不配套的问题,可方便周边近1万居民的日常生活。

­  农贸市场建成产权有明确。根据政府与开发商签署的出让协议,农贸市场在地块交地后6个月内要建成竣工移交,室内外功能设施配备需达到政府要求,政府以3000元/平方米予以回购,交由国有企业公司进行运营管理。政府拥有农贸市场完全产权,从根本解决农贸市场产权多头、业态多元造成的管理混乱,确保农贸市场公益、民生属性,杜绝了场外占道经营易引发交通拥堵以及食品安全隐患等。

­  农贸市场建设有标准。华安县按照超市的标准建设农贸市场,设计方正规整、尺度合理的农贸市场空间,为周边居民提供舒适的购物体验,为今后农改超打下基础。农贸市场建设强调绿色环保理念,设计独立洁污出口,与购物人流区分开。同时强调竖向交通的均匀布置,购物人群与办公人群分流,人流可以顺畅地上下楼。按超市化模式新建成的农贸市场告别“脏乱差”环境,产地和流通环节溯源保障食品安全,地下停车场解决道路拥堵顽疾。(漳商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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