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关于公布县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的通知
2015-10-30 11:42 来源:中国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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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审改办〔2015〕62号
华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环境保护局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开发区:
按照《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市、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漳审改办〔2015〕51号)和《华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华审改办〔2015〕33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明确县环境保护局责任事项共112项,其中涉及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2项。
各部门要按照责任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对不按责任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未列入责任清单的其他职责,仍按“三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华安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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