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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下家长想替娃娃房主除名 只能先办理公证

2011-06-01 15:32 来源:海峡导报 0

  产权证上的孩子姓名无法去除,只能先办理公证
 
  真够折腾的!记者昨天(5月31日)了解到,“限购令”实施前,个别家长为了孩子上学或日后避税,全款购房让未成年的孩子做“房主”;可现在“限购令”一来,家长又担心影响孩子将来购房,纷纷动脑筋再将孩子“除名”。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自从今年2月“限购令”实施后,政府以家庭认定房屋套数,这让一些家有将成年孩子的父母犯愁了,又向相关部门打听是否可以将孩子的名字再从产权证上去除。
 
  “我儿子再两年就读高三满18岁了,到时如果还是这样限购,这孩子不是也跟着要受影响吗?”市民陈先生为此咨询了多个部门,可得到的答复都是,不可能将孩子的名字从产权证上去除,只能先办公证,而且程序和所需手续相当繁复。
 
  “娃娃做房主,是买房容易卖房难,从去年开始,我们就有在媒体上提醒购房者一定要谨慎决定,别到头来得不偿失!”厦门市房产管理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父母不能处置孩子的财产,除非是为了子女的利益处置房产,比如孩子患上重病需要治疗费,或是因为出国留学急需要钱。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必须提供与此相关的真实证明材料,方能进行转让或出售,但要开具这些证明材料往往很难。如果说上述情况都属实,监护人需要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及相关证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监护人处置孩子的财产。(记者 鲍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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