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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推进会在长泰县举行

2015-08-27 15:14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8月27日讯(林丹萍)26日上午10点多,漳州市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推进会在长泰县举行。

  会上相关领导人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做了经验介绍,随后漳州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亚敏宣读市中院、市工商联关于设立“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调解室”的决定及聘任首批市级特邀调解员的决定。最后党组副书记张镇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漳州市中院副院长刘毅勤分别做了讲话。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刘毅勤表示,运用诉讼调解与商会调解、行业协会调解(下称商协会调解)无缝对接功能,将有效化解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持续提升。

  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有制经济共同构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长泰现有近万家非公企业,已成为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

  据了解,近年来,长泰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主动融入县委中心工作,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审时度势,勇于创新,与长泰县工商联及其所属商会、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诉调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涉及非公企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为非公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有力推动市场经济领域的法治建设,硕果累累。

  长泰法院主要通过“搭建两个平台,发挥三员作用,健全四项机制”建立健全全诉调衔接工作长效机制,更好的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在运行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发挥了司法资源的最大效能,满足了非公企业的多元司法需求,有效化解各类涉企纠纷,从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2012年以来,长泰法院共办理涉非公企业案件1820件,标的额1.5亿余元,调解撤诉率85.9%,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73%,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有效提升了服务非公企业的水平,有效维护了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为非公企业更快更好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长泰县人民法院表示,下一阶段还会继续在上级法院指导和县委领导下,主动融入中心工作,认真分析、深入研究诉调衔接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应对新形势、新变化,善于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推出新举措,总结新经验,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民商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水平,为长泰建设“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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