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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将新增5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发挥示范作用

2015-08-26 09:26 来源:闽南日报 0

  为加快培育具有漳州特色的家庭农场示范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今年,漳州将再评选5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15年漳州市家庭农场示范场评选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

  根据《通知》,此次评选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从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中择优评选,2013年以来已被评为省、市级示范场的家庭农场不再参与。《通知》还对农场必须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等参选资格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对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种养结合型(含休闲观光)等不同类型家庭农场提出了具体要求。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可对照申报。而今年各县(市、区)的评选名额为:芗城区4个,龙文区3个,龙海市6个,漳浦县6个,云霄县6个,诏安县6个,东山县5个,南靖县5个,平和县6个,华安县5个,长泰县5个,常山开发区1个,台商区2个。以上共60个名额,包含一定数量的备选对象。

  据悉,今年我市把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8月25日,全市工商注册登记家庭农场已有2762家,总数居全省首位,其中示范家庭农场省级29家、市级80家。对于评选出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市财政将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扶持。(记者 冯思佳 通讯员 陈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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