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城市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闽南日报   2019-05-06 08:55

  昨日,记者从漳州市教育局获悉,《2019年漳州芗城市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划片办法以户籍所在地为主要依据。

  漳州一中分校施教区外招生增20人

  具体招生人数为:漳州二中500人;漳州三中550人;漳州三中分校500人;漳州五中500人;漳州八中450人;玉兰学校450人。

  漳州一中龙文校区招收800人,(其中面向龙文区招收560人,面向芗城市区招收240名);漳州一中分校招收550人(其中面向施教区内招收430人,面向施教区外芗城市区招收120人),施教区外比去年增加20名。

  漳州一中龙文校区、漳州一中分校部分生源实行“具备条件、自愿报名、电脑摇号”的招生办法。其中,漳州一中龙文校区面向芗城市区招收240名,漳州一中分校面向施教区外芗城市区招收120名,摇号招收户籍在芗城市区六个街道办事处(东铺头、巷口、西桥、新桥、通北、南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学生填写《志愿表》,可同时填报两个志愿,采取“梯次志愿”,即按志愿顺序摇号录取。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该志愿采用电脑摇号方式录取;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剩余招生数再从填报第二志愿(第一志愿落选)的学生中采用电脑摇号派位方式录取。

  5月13日-15日报名登记

  2019年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回漳生,具有芗城市区东铺头、巷口、西桥、新桥、南坑、通北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报名登记办法如下:

  (1)芗城市区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及与学生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明,于5月13日-15日在毕业校进行申请登记。

  (2)非芗城市区小学毕业的回漳生,持《漳州市区初中招生(回漳生)登记表》《漳州一中初中招生志愿表》、户口簿及相关房产证明,于5月13日-15日前往龙师附小申请登记。

  施教区略有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因原湖内居委会拆分为湖内居委会和高校居委会,原华元居委会拆分为华元居委会和北郡居委会,根据原施教区划分范围,高校居委会归属漳州二中施教区,北郡居委会归属漳州八中施教区。其它施教区划分办法不变。

  此外,今年漳州三中招生仍只招A类学生,且同一套住宅房产三年内只能有1位适龄学生(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区内就读。未同时具备两项条件的学生,将由市教育局统一协调录取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初中校。

  A类学生:即“人户一致”,能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房产证明的(“相关房产证明”指《不动产权证》中,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或提供以下其一:①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农民自建房土地证)。这类学生按户籍所在地的施教区录取。B类学生:即“人户不一致”,不能提供学生户籍所在地相关房产证明。

  外来随迁子女实行“遵循志愿、积分优先”录取

  今年,在芗城区小学就读的外来随迁子女小升初,采用“多校划片”方式,即学生按毕业小学所属的学区地块填报志愿。依照“遵循志愿、积分优先”原则,根据志愿顺序,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芗城市区公办小学毕业,且父(母)持有芗城市区居住证满6个月(2019年申请小升初的,仅需持有该证即具备申请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按学区地块对应中学填报多个志愿。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则在第一志愿报名学生中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数,则全部录取;剩余招生额再从填报第二志愿(第一志愿落选)的学生,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以此类推。

  若某一学区地块尚有剩余学位,则面向所有未分配学生进行统一摇号招生。市区初中校招生结束后,剩余学生由市教育局将其协调至芗城区、龙文区教育局解决入学,或引导其回户籍地报名上学。(记者 陈晓云 实习生 陈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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