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直属民办中小学学费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海峡导报   2018-08-14 09:14

­  今秋入学起,漳州拟调整市直属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此标准有效期3年。昨日,漳州市物价局出台《关于调整市直属民办中小学学费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及《关于调整市直属民办中小学住宿费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根据公告,市直属民办中小学学费统一最高收费标准,允许民办中小学按各自办学成本、办学质量、市场需求等情况实行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  普通班:1.小学最高限价8400元/生·学年;2.初中最高限价12000元/生·学年;3.高中最高限价15000元/生·学年。其他:1.漳州立人斯特合作学校最高限价国际班64000元/生·学年,国内班30700元/生·学年;2.漳州实验中学高中特色班最高限价35000元/生·学年;3.漳州康桥学校小学实验班最高限价9400元/生·学年。

­  同时,市物价局拟制定市直属民办中小学住宿费统一最高收费标准,允许民办中小学按各自宿舍成本、住宿条件、市场需求等情况,实行下浮,下浮幅度不限。4人间最高限价1500元/生·学年;5人间最高限价1310元/生·学年;6人间最高限价1140元/生·学年;7人间最高限价970元/生·学年;8人间最高限价850元/生·学年;9人间及以上最高限价650元/生·学年。住宿费均含加装空调和水电费,不得再向住宿学生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此次收费调整执行范围为辖区内由市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校,不分新、老生统一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记者 林晓琪 实习生 陈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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