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创业可以享受扶贫贴息贷

海峡导报   2018-07-12 09:02

­  在漳创业大学生,每年最高享3000元创业资助;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获悉的。

­  通知指出,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按规定给予支持。而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报扶贫项目支持、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租用经营场地在漳创业,给予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

­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帮扶力度,调整见习对象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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