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教育 > 正文

关于设置漳州一中分校的通知

2016-03-09 15:12 来源:漳州政府网 0

关于设置漳州一中分校的通知

  漳州一中、漳州七中:

  为深入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有关要求:“推广‘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等办学模式”。充分利用漳州一中良好的办学资源,传承百年老校办学传统,扩大市区优质初中的办学容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学校:“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设置漳州一中分校,与漳州七中实行两个牌子,一套班子,由漳州一中参与领导管理和指导办学,形成办学紧密型的关系。现将具体意见通知如下:

  一、一校两牌,独立法人。漳州七中同时挂牌漳州一中分校。漳州一中分校、漳州七中两个牌子,一套班子。独立法人,独立核算。

  为有效协调漳州一中和漳州一中分校(漳州七中,下同)两校联合办学需要,漳州一中分校校长兼任漳州一中副校长。同时成立漳州一中分校校务会,由漳州一中校长担任校务会主任,漳州一中分校校长任常务副主任,共同管理该分校各项教育教学事务,校务会设在漳州一中分校。

  二、办成市区优质初中学校。漳州一中分校要充分利用漳州一中优质的办学条件、管理、师资、文化和教研资源,传承百年老校办学文化传统,最大限度地满足片区内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尽快将漳州一中分校打造成市区优质初中学校。

  三、建立管理干部和教师双向交流机制。推进两校教师队伍管理深度融合,漳州一中选派行政管理人员或骨干教师,到漳州一中分校挂职担任校级或中层干部岗位,并参与管理;漳州一中分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可到漳州一中总部或龙文校区挂职交流;漳州一中(含龙文校区)教师到漳州一中分校校际协作交流,其支教经历按《漳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实施意见(试行)》(漳教人〔2015〕199号)文件执行。

  漳州一中分校定期选派教师到漳州一中(含龙文校区)跟班学习,参与教学教研。

  四、加强教学和教研融合管理。漳州一中将漳州一中分校的教育教学和教研等方面工作,纳入本校工作计划,进行统一协调部署,并发挥师资优势,选派骨干教师对漳州一中分校的教育、教学、教研等工作进行指导。漳州一中分校与漳州一中龙文校区开展统一教研,统一考试,积极开展教师双向交流学习、听课、集体备课,将漳州一中的管理模式和作用在漳州一中分校得到充分体现。

  五、实行财务独立管理核算。漳州一中分校财务实行独立管理核算,除财务管理方面继续使用漳州七中外,其它工作可以使用漳州一中分校名称及印章。

  六、加大招生政策支持力度。适当加大中招和初招扶持力度,在原有漳州一中定向生招生计划之外,每年另外增加5名定向生指标,专项用于招收漳州一中分校初中毕业生。在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中,在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的前提下,可招收100名不受片区限制的学生(报名条件参照漳州一中龙文校区招收芗城市区生源办法执行),此项政策实施期暂定三年。漳州一中和漳州一中分校教师子女,可在漳州一中分校就读,也不受片区限制。

  漳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日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漳州市委党校2016年春季学期开学 昨举行开学典礼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