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新标准 有效期至2019年2月1日
2016-03-01 07:20 来源:闽南日报
0
记者获悉,根据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试行一年来收支及现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日前省物价局正式核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纸质考试每人每科 50 元;机考每人每科50 元;面试费每人次 290 元。考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省物价局强调, 考试单位在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考务费后,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该项收费有效期至2019 年2 月1 日。届时如需调整或继续执行本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应提前3 个月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记者陈晓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