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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

2015-12-02 14:50 来源:闽南网 0

关于领取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统一按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核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漳州市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12月10日后到漳州市财政局会计科(漳州市芗城平等路72号)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请互相转告,并尽快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

  漳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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