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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自家果园建简易发廊 容留越南女卖淫被罚

2015-03-12 10:21 来源:闽南日报 0

  自家果园建简易发廊容留越南女卖淫被罚

  在自家果园建简易发廊,容留介绍多名越南妇女卖淫。3月10日,林某荣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经东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12年5月份至2014年7月2日,林某荣在东山县樟塘镇某村公路边自家果园里,建一间300多平方米的简易平房发廊,容留、介绍偷越边境越南妇女孙某乙、孙某甲等4人,在发廊从事多人多次卖淫活动。林某荣每介绍、容留越南妇女1人卖淫,收取50元或100元费用。去年7月2日,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捣毁该卖淫场所,抓获4名卖淫越南妇女和林某荣。(李定灿 蔡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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