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局“碰瓷”酒驾 七人团伙在东山获刑
闽南日报 2025-12-08 10:07
精心设局“碰瓷”酒驾司机,利用被害人害怕被报警处理的心理,索要高额赔偿费用,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东山县法院对3起专门针对酒驾司机的敲诈勒索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依法对汤某煌等7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被告人汤某煌等7人先后多次在云霄、诏安、东山等地KTV附近,通过设局诱惑朋友酒后驾车、物色酒驾司机等方式,故意驾车制造追尾事故,后又以威胁要报警处理等手段,逼迫对方选择“私了”,从而达到索要高额赔偿费用的非法占有目的。截至案发,7名被告人共实施3起敲诈勒索行为,勒索钱款共计37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煌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7人的刑事责任。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悔罪态度等情况,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对于“碰瓷”者,法律绝不姑息,任何企图通过非法手段牟利的不法分子,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酒驾行为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更可能让自己沦为犯罪分子的“猎物”。(漳州融媒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林琦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