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挪用货款还债 担心无法交差报警谎称被抢

海峡导报   2017-12-28 09:43

­  日前,漳州东山警方对谎报警情的赵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金300元的处罚。

­  日前,东山警方接到赵某报警称:其在东山县西埔镇文博中心门口马路上被人抢走人民币7300余元。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现场取证并调取案发时段该路段视频监控,并未发现存在报警人所述拦车抢劫等案件发生,警方判断赵某可能存在谎报警情行为。经再三询问,最后违法行为人赵某交待,他帮老板收取货款后,准备回公司交账,因债主催债紧,所以私自挪用货款予以还债,又担心回公司无法向老板交差,就报警谎称被人抢了,好给老板一个交待。(海峡导报记者 张伟华 通讯员 吴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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