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杏陈镇“四项机制”推进征兵工作
2016-08-05 10:12 来源:杏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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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征兵工作考核机制。将征兵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前提,对未完成任务的村,所在村书记、主任各扣罚3000元,镇挂钩工作人员当季度绩效考核档次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二是建立征兵优抚统筹机制。将任务下达到各村,根据完成情况(以定兵为依据)调拨优抚资金,对于未完成任务的村,按照任务缺额数(每个兵源5000元)将该资金调拨给超额完成征兵任务的村;若全镇征兵任务基数全部完成,超额完成的征兵数由镇政府按照标准给予奖励。
三是建立激励先进奖励机制。对上个年度征兵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评出2个先进单位、3个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是推行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机制。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在县奖励的基础上,每人追加特别奖励3000元。待新兵入伍三个月后且没有发生各种情形的退兵时,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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